深圳网约车新政缓冲期有多长?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网约车司机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并且要求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网约车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类型为7座以下乘用车,车辆本身价值在12万元以上,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等。另外,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可获得奖励。具体来说,如果驾驶员在一年内诚信考核等级达到优秀的,可按规定享受300元奖励;安全驾驶记录优良的驾驶员,即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的驾驶员,可按规定享受200元奖励。
同时,《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需缴纳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费,收费标准按照不超过专职驾驶员每人每年350元的标准执行。费用由驾驶员缴纳至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专户,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支付给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此外,《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建立网约车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设立了过渡期。根据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但设置了180天的过渡期。